溺水
簡介
溺水是小兒常見意外事故致死的原因之一。
臨床
- 淡水淹溺:淡水淹溺後,由於吸入大量水分到呼吸道而引起窒息缺氧,血液稀釋,血溶大量增加,發生肺水腫,心臟負荷過重。臨床主要表現為青紫、咳嗽,大量泡沫痰從呼吸道湧出、並有顯著腹脹、嘔吐、抽風、諺妄、嚴重者出現呼吸衰竭,心力衰竭,甚至呼吸、心跳停止。少數淹溺後,由幹吸入冷水的刺激而引起反射性喉痙攣與聲門關閉,致使呼吸、心跳驟停迅速發生。
- 海水淹溺後引起血液濃縮,血溶量減少,也可發主肺水腫、心力衰竭、腦水腫及心跳、呼吸驟停。
治療
緊急處理
- 倒水;迅速消除口腔、咽喉及鼻腔內的泥砂汙物後立即作人工呼吸與心臟按壓。
- 人工呼吸與心臟按壓:對呼吸與心跳已停止者,必須以最快的速度,儘早作心肺復蘇處理,不可延誤。
- 糾正酸中毒及電解質紊亂,直接靜脈注射5%碳酸氫鈉5ml/kg。既可糾正酸中毒又可糾正在淡水淹溺後,由於血液稀釋而致的低滲狀態。如有低鈉血癥,可用3%氯化鈉12ml/kg,靜脈注射。對海水淹溺者,不用鹽水而用5%葡萄糖溶液。對高鉀血癥可給10%葡萄糖酸鈣,每日輸注的總液量應在每日60ml/kg以下。
- 立即給吸氧。
- 如有心力衰竭應給西地蘭或毒毛旋花子甘K。
- 如墜人污水池,應給腸道抗菌藥,口服復方新諾明或新黴素,或肌注慶大黴素或氨節青黴素。
- 如墜人糞池,急救方法與溺水同。但小兒溺糞救起經過處理後,一般情況顯得尚好,然而不久以後,有可能突然發生抽風,甚至出現生命危險。故對溺糞的小兒應用肥皂洗浴,洗胃,導瀉,和加用腸道抗菌藥,並密切觀察病情12 - 24小時。